灵北行动党国会议员潘儉偉日前在《东方日报》专栏发表〈昂貴的禮物〉,揭露他不久前代表一名行政议员以开幕仪式荣誉嘉宾的身份出席一項八打灵再也商业地产发展计划推介礼时,收到主办单位赠送的礼物竟然是价值約3500令吉的諾基亞E90手机,让他嚇了一跳。

他因此在自己的博客征询读者意见,收到千个回复,其中大多鼓励他退还电话,也有些人认为只要不是自己个人使用就沒问题。
可见贪污贿赂的问题受到人民极大关注,潘俭伟才下海,就收到价值三千块的礼物,然而,他也意识到,这这是小小意思,许多人家还收到大礼如劳力士表,洋房,跑车等等。对于许多拥有权力就必然腐败的政客来说,这些礼物是“不拿白不拿”、“既然人家也拿,我当然可以拿”。这种通过集体吃喝,集体受礼降低周围同僚对贪污行为的抵触的行为,其危害不仅于此,更在于提高了“ 受贿”这一概念的阈值,这比有几个大贪官危害更大。
潘俭伟以下三段文字,他针对该如何取舍商业活动的邀请,以及可以接受的礼物标准发表看法,虽然点到为止,但由管议题,仍然值得大家进一步探讨。
一些年轻的议员曾咨询意見,以決定他們是否該接受這类邀请。我告訴他们尽量运用他們的酌情权,若这是一家信誉良好的公司,並沒有意图要「利用」你來推薦他们的产品,当然可以出席这样的活动。
公司和企业組成我国的经济骨幹,經常去傾听他们面對的挑战是有用的。如果他们的一些要求是真实的,例如不合理的延誤處理正常的商業申請(批准與否),那么我们一定要扮演好我們的角色協助他们加速申請进程。然而,如果我们被要求協助確保批准某一特定項目,而它們並不充分遵守現有的法律和準則,那么就需要求他們遵照適當的管道。
無論如何,由于我已經把問題在博客中提了出來,我假設聽了人民的心声是公平的,也尊重他們的意愿要我还回电話。我衷心希望其它公司不會再送這樣的禮物來給我「惊喜」了。其实,一个小紀念牌或水果籃將很足以表達感謝了。
我国反贪污法令虽然有条文说明公务员接受礼物的限制,但仍嫌然含糊不清。受礼超过一定额度,也应进行法律追究,而不能像现在这样,受礼即使达到天文数字,也不够成违法,最多只是纪律处分。我国落后的反贪污法,有待大刀阔斧修正,肃贪运动效果显著的国家,皆已立法限制受礼,条规制度细化。例如:
香港廉政公署有特定机制去处理送予行政长官的礼物,确保行政长官在接受和处置礼物方面的透明度。行政长官办公室自1997年起已设立礼物名册,登记行政长官以公职身份接受的礼物,并容许市民查阅。自2007年7月起,市民可通过行政长官网页查阅礼物名册。行政长官以公职身份接受而估计价值超过港币400元的所有礼物均登记在礼物名册内。
日本《公务员法》规定:任何人不得收受、提供、要求或同意接受金钱及其他利益。该法还强调,国家公务员不得损害其职务信用,不得搞玷污全体官职名誉的行为。
法国《公务员法》规定:禁止任何公务员亲自或通过中间人,以某种名义在他们的行政部门或公共事业部门所辖的或者是与之有关的企业中谋求会损害他本身职务独立性的利益。
瑞士联邦《公务员法》规定:(1)禁止公务人员利用职权索取、接受或让人答允给他本人或给别人各种馈赠或其它好。(2)禁止公务人员与第三者默契索要、接受或让人提供各种馈赠或其它好处。
奥地利规定不许索贿受贿和随便受礼,即使是名誉性礼品。
以上法规虽然是针对监管公职人员而定,身为立法机构代议士的国州议员,更应该受到相关法规的约束,民联政党应该以身作则,制定严格的党内反贪监管机制与纪律细则,以约束掌权高官的行为,而不是钻反贪污法令漏洞的便宜。
308大选至今,行动党兴致勃勃地揭发前朝弊端,却不见它积极树立制度性的反腐机制,说要公布财产,也没下文。
难得没有官做的潘检伟仍存反思精神,然而,对于行动党高官掌权的党中央领导层来说,潘检伟或是“多事”或“多口”或“阻碍地球转”的绊脚石。
否则,行动党中央应该在此个案上,公开表扬潘检伟收到名贵礼物后,没有理所当然收下礼物,却选择征询民意的做法。
从潘检伟的文章中,我看不出他是否决定尊重民意归还手机,如果他还没归还手机,我劝他即刻遵循民意,归还手机,虽然这样做会顶撞他党内的领导高官,但我会给他掌声,要珍惜“在行动党内的仕途”还是要民心?潘检伟自己选择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