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安法令”应更名“生命安全保护法”

掌管警察部队的内政部长赛哈密指警方是基于但担心陈云清“生命受威胁”,才援引内安法令第73(1)条款扣留她回来调查。这席话,当然又被全世界取笑,我国旅游部长可以借内长的谈话,招揽游客来马观光是,若碰到有人质疑大马的人身安全问题,可以列举大马政府援引内安法令第73(1)条款保护记者陈云清,避免其“生命受威胁”的实际例子。游客因此可以放心游马,遇劫或怀疑受匪徒跟踪时,可以要求大马警队,援引内安法令第73(1)条款来保护游客,避免游客“生命受威胁”。

由于内政部长赛哈密已经赋予内安法令第73(1)条款新的功能,使它更具实用性,国内民众对它的需求也激增,凡是受到大耳窿迫害、家暴虐待等等,举凡“生命受威胁”的国民,万物错失要求警方援引内安法令第73(1)条款扣留自己,以便生命安全活得保障的“厚待”

2条回应

  1. 部长的鸟论一出,全球媒体皆争相报道。

    这样一来,咱们马国的旅游事业必会旺盛。

    该次旅游年时,可以省却广告费。只需安排部长发发怪论即可。

    省钱又实惠。

  2. 我们大马新闻日日新鲜.
    而且会令世界开怀大笑~
    代价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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